長照新家人,一個改變的機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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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秀蓁,今年50歲,長期與丈夫在新北從事木工工作,但前幾年丈夫發現患肝癌,需要我的陪伴與照料,而我的媽媽89歲獨居在台東長濱鄉…
她104年曾走失,被診斷出輕微失智;106年申請長照使用居家照顧及送餐服務;109年2月開始參加失智據點,同年4月因媽媽情緒越來越不穩定,就沒有繼續前往參加失智據點活動,則調整使用居家服務,媽媽在家的時間變長,而我身心的照顧壓力也變大了,同時還要承受夫家親戚對我的不諒解。
一場車禍,改變了大家的生活
110年1月媽媽因為車禍導致左脛骨和腓骨開放性骨折、肋骨骨折,出院後使用長照機構喘息服務,發現失智情形變更嚴重了,所以我便辭去工作,把先生和子女留在新北,110年5月回到長濱樟原全心照顧媽媽,考慮使用日照服務緩解照顧壓力。
約110年7月左右,先生也因身體狀況不佳,檢查出是肝癌,也需要我照顧,於是,媽媽轉由到三姊家照料,但三姊同時須照顧植物人的女兒,雖有外籍看護協助,但媽媽失智情況嚴重,會到處跑、亂丟食物、扯尿布、也不願意配合吃藥,也會打人,日夜作息混亂,照顧起來真的很累。
後來增加居家服務,由居服員介入服務媽媽,家照社工也關心了三姊。家照社工以及A個管建議我們可以將媽媽送到成功鎮失智團屋,減輕照顧上的負擔,當下三姊也願意,只是團屋尚未開辦,待正式開辦後,A個管馬上幫我們去瞭解細節,後來,因為我們真的很捨不得送媽媽去失智團屋而暫緩。
110年年底,先生治療肝癌出院後,便將媽媽以及先生接回長濱鄉樟原照顧,但沒想到,先生和婆婆也希望我可以回婆家負起照顧責任。婆家親友對於我照顧自己的媽媽感到不諒解,偶爾還會吵架,尤其大家都看到媽媽還有部分的生活自理功能,對於失智症患者的情況不了解,誤解更深。
我真的很心疼,也上網查有關失智症患者的困擾行為跟應對方式,慢慢的去了解,也耐心的去看待媽媽的行為,並且與媽媽的困擾行為共處,也希望可以化解其他家人對失智症的誤會。
小孩們都還住新北樹林,兒子跟大女兒剛畢業,工作還不穩定,小女兒也還在念書,先生就醫也需要錢,經濟的壓迫讓我真的很想出去工作。而長濱是台東最北的偏鄉,往花蓮台東,都要近兩小時的車程,在交通醫療照護資源有限,每當先生就醫,就需要使用喘息服務或是三姊到家裡照顧媽媽,長時間下來,對於家中經濟以及三姊的生活,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。
家照社工跟A個管請失智團屋再多給我們一點時間,對方也都來看過媽媽,我可以感受到團屋的工作人員,很親切,也很有耐心,而且有會說族語的同仁,對媽媽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了。
給自己一個改變的機會
家照社工來家裏關心我時,我跟他說:我雖然照顧的很累,也知道讓媽媽去機構安置對大家都好,但是我一直記得,當時父親過世時,媽媽用著族語跟我說:「阿蓁啊…我老了,真的不想去機構,你不能把我送機構唷」。而且,族人也都認為,自己的長輩,應該就是要自己照顧,怎麼能送機構,這樣很不孝順。
手足間,對於媽媽的照顧無意見,雖然不捨,但也不反對媽媽去團屋,並且尊重我的決定,輿論壓力以及照顧責任、還有媽媽的交代,壓得我喘不過氣,千頭萬緒不知道該怎麼辦。所以家照社工詢問我是否需要跟人好好的聊聊,整理一下思緒以及未來生活照顧安排之可能性,並且針對家庭關係之議題進行討論,雖然問題可能不會被解決,但可以讓自己有個方向。也希望我可以給自己一個可能改變的機會。
第一次談話時,心理師跟我說:「你現在做的決定,就是先不做任何決定,這也是一種決定。」
家照社工告訴我,孝順不是只有一種模式,有時把照顧讓位給專業人員,不一定要自己照顧,我們可以常去探視、陪伴,也是孝順的一種方式;當媽媽穩定了,我也可以外出工作,家中經濟可以改善,也可以幫忙姊姊們一起分擔媽媽的機構費用。
期間家照社工、A個管也都幫我跟三姊溝通,使用失智團屋的可能性,以及費用分擔的辦法,也不斷地跟失智團屋保持聯繫。最後,我們就主動聯繫失智團屋的工作人員,工作人員也理解我們的擔憂及不放心,所以失智團屋的工作人員也很有耐心地跟我們說明服務內容;第二次會談時,媽媽就開始進行體檢了。接著今年8月,媽媽入住到失智團屋。現在,我相信這是最好的選擇。在人生劇本中,我終於在照顧與家庭之間取得了平衡。
我跟先生在長濱工作,努力翻轉生活品質,並能就近到團屋探視母親,看著她單純開心的笑容,感到由衷的幸福,我們都微笑了,這純粹的幸福為我們生活增添不一樣的色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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